更新日期:1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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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節稅方法簡介
☆使用牌照稅
繳納期限
自用車:4月1日至4月30日止。
營業用:<上期>4月1日至4月30日
<下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繳稅的人 擁有或使用車輛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日課徵的規定,即時申請身心障礙用車免稅☆綜合所得稅
申報期限 5月1日至5月31日
繳稅的人 有所得的人
節稅方法 ◎小心保存各種可以列舉扣除的單據
◎把握申報損失的期限與證據☆房屋稅
繳納期限 5月1日至5月31日
繳稅的人 擁有房屋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月課徵的規定,即時申報房屋使用情形或持有戶數變更☆地價稅
繳納期限 11月1日至11月30日
繳稅的人 持有土地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9月22日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用地及減免稅地☆契稅
申報期限 房屋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
節稅方法 把握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
申報期限 土地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買賣或交換方式移轉:賣方繳納
◎遺贈或贈與方式移轉:接受贈與的一方繳納
節稅方法 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重購退稅 - ☆贈與稅
申報期限 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
繳稅的人 原則:贈與人
例外:受贈人
節稅方法 運用夫妻贈與免稅、每年贈與免稅額☆遺產稅
申報期限 留有遺產者,死亡後6個月內
繳稅的人 ◎ 有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
◎ 沒有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 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節稅方法 合法運用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貨物稅
申報期限 應稅貨物進口或出廠時繳納繳稅的人 應稅貨物進口業者或產製廠商節稅方法 報廢舊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並於6個月內購買新車,符合相關資格,即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
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超過完稅價格140萬元部分,不予免徵。
報廢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或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廠,且於9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行政院環保署依88年7月1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曳引車、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即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最高40萬元。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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