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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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節稅方法簡介
☆使用牌照稅
繳納期限
自用車:4月1日至4月30日止。
營業用:<上期>4月1日至4月30日
<下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繳稅的人 擁有或使用車輛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日課徵的規定,即時申請身心障礙用車免稅☆綜合所得稅
申報期限 5月1日至5月31日
繳稅的人 有所得的人
節稅方法 ◎小心保存各種可以列舉扣除的單據
◎把握申報損失的期限與證據☆房屋稅
繳納期限 5月1日至5月31日
繳稅的人 擁有房屋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月課徵的規定,即時申報房屋使用情形或持有戶數變更☆地價稅
繳納期限 11月1日至11月30日
繳稅的人 持有土地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9月22日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用地及減免稅地☆契稅
申報期限 房屋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
節稅方法 把握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
申報期限 土地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買賣或交換方式移轉:賣方繳納
◎遺贈或贈與方式移轉:接受贈與的一方繳納
節稅方法 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重購退稅